2023年11月13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馬達加斯加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2023年11月1日,馬達加斯加開始對進口涂料(Paints)以配額形式實施為期四年的保障措施,對配額范圍內(nèi)的進口涂料不征收保障措施稅,對超出配額的進口涂料征收18%的保障措施稅,措施詳見附表。
2022年6月1日,馬達加斯加對進口涂料啟動保障措施調(diào)查。2023年3月10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fā)布馬達加斯加代表團于當日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稱,馬達加斯加對進口涂料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終裁,建議以配額方式對涉案產(chǎn)品實施保障措施,鑒于尚未對涉案產(chǎn)品實施臨時保障措施,措施實施起始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案件涉及馬達加斯加稅號3208和3209項下的產(chǎn)品。
原文: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MDG8S1.pdf&Open=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