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暨第三輪“四減四增”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字〔2024〕102號)要求,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能源結構清潔低碳高效發展行動
(一)加快推進能源低碳轉型。推進清潔能源倍增行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5%左右,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達30%以上。加快能源低碳轉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爭取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達到530萬千瓦左右。持續增加天然氣生產供應,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清潔取暖需求。(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二)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新上耗煤項目能效水平達到國家和省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重點領域標桿水平以上。(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支持自備燃煤機組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從嚴控制新增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全市從嚴控制新建各類燃煤鍋爐。推進主城區形成以天然氣供熱為主、大型煤電機組供熱為補充的清潔供暖格局,逐步開展主城區供暖燃煤鍋爐替代退出。(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對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30公里供熱半徑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進行關停或整合。淘汰30萬千瓦以下低效發電抽凝機組,2025年年底前,完成省下達煤電行業轉型升級關停任務。(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推進清潔取暖。2024年完成15萬戶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引導規模化養殖場采用清潔能源供暖。(市農業農村局牽頭)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禁止燃燒高污染燃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管。(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