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牟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牟平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清潔取暖改造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2026年底前實施清潔取暖改造9813戶居民及431戶沿街商鋪,這一舉措旨在提升牟平區禁燃區內居民冬季取暖的清潔化水平。
清潔取暖是推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提升空氣環境質量的重要舉措。據了解,自煙臺市于2021年入選“第四批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項目”試點城市后,牟平區在國家、省、市的支持下共完成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工作46582戶,全區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牟平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清潔取暖改造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一系列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牟平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內居民冬季取暖清潔化水平,根據第三輪第二批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煙臺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煙臺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知》(煙政字〔2020〕54號),牟平區禁燃區面積為71.89平方公里,具體范圍為濱海東路以南、雷神廟大街以北、金牛山路以東、大窯路以西所圍區域,共涉及4個街道。按照“先立后破、居民可承受、發展可持續”的總體要求,摸清禁燃區內城中村清潔取暖情況,確定需要清潔取暖改造的居民住戶,從實際出發科學選取技術路線,積極穩妥推進實施,2026年底前實現禁燃區內清潔取暖應改盡改。
二、重點任務
禁燃區清潔取暖改造堅持“電代煤”和“位于山區、列入拆遷計劃、因安全不具備改造條件、長期無人居住自愿放棄等情形可不進行改造”的原則,結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步開展,主要采取集中供暖改造和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兩種技術路線分類實施。根據初步統計,禁燃區內有9813戶居民以及431個沿街商鋪未實現清潔取暖,其中列入五年城中村改造計劃的4307戶、需進行清潔取暖改造的5506戶以及431個沿街商鋪。
(一)沿街商鋪供暖改造。在集中供暖難以覆蓋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因地制宜推進電代煤、生物質成型燃料代煤、氣代煤等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到2026年,計劃通過分散式改造實現清清取暖431個沿街商鋪。
(二)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在集中供暖難以覆蓋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推進電代煤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到2026年,計劃通過分散式改造實現清潔取暖5506戶。
(三)城中村改造。已納入五年實施規劃、能夠進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居),按計劃分批次推進城中村改造,通過接入集中供熱管網實現清潔取暖。無法按規劃實施城中村改造的村(居),應及時納入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