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專項資金申請企業標準和條件的通知》。文件明確申請專項資金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的標準和條件。《通知》中規定,2025年申請專項資金的,上一年度廢棄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空氣調節器、微型計算機等五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總量不少于10萬臺(套)。回收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種類及數量,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情況審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審核確認。
2026年及以后申請專項資金的,位于西部地區的企業上一年度上述五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總量不少于60萬臺(套),位于其他地區的企業上一年度上述五類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回收處理總量不少于80萬臺(套)。2025年1月1日以后回收處理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種類及數量,按照《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情況審核工作指南》最新版本審核確認。